拒絕核食日本食品驗明正身
(時間:2017-05-15)
轉自中天快點TV
蔡政府上任後,針對是否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市議員上會期提案,要求在《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列日本核災區食品不得進入北市,昨在議會三讀通過,預計1個月後上路,未來在北市流通的日本食品,須以中文標示原產地都、道、府、縣名,違者將處2萬到20萬元罰鍰。
議會通過增訂條文
議會昨修訂通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訂北市不得販售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即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縣)生產、製造或加工的食品。此外,流通北市的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說,依據中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就禁止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違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緩,自治條例增訂條文未違背中央母法,將由法務局報行政院備查,1個月內公告上路。
違者最高罰20萬元
另外,目前中央法規僅規定,進口食品須標示原產地國別,自治條例增訂後,未來流通北市的日本食品,須標示都、道、府、縣名。王明理說,北市有52家日本食品進口商,將逐一發函業者,並舉辦75場次的食品標示講習會,說明標示方式、大小等細節,預計宣導2到3個月。
衛生局7月將實施專案計畫,針對北市販售的日本食品進行標示查核,若有不符規定情形,將援引《消保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對業者處2萬元到20萬元罰鍰。王明理說,業者不可能針對北市或非北市地區,設計兩套不同的產品標示,需要時間輔導業者進行修正。
發起提案的議員王欣儀說,反核食立場不分藍綠,議會須為民眾食安把關,拒絕蔡政府為抱日本大腿而犧牲國人健康,未來柯市府應落實食安條例相關稽查工作,杜絕日本核災區五縣市食品輸入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