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自由時報不當使用防腐劑等添加物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食藥署昨公布最新豆製品稽查結果,有四件產品不當使用防腐、殺菌類等食品添加物。其中,曾捲入二甲基黃毒豆干事件的桃園市冠志陽黃豆食品行、台中市久品香食品公司,再度有產品上榜,另有一件不合格則是來自屏東縣廣東商號。
桃園市冠志陽食品行「豆乾」檢出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食藥署提供)
屏東縣廣東商號的「五香豆干」驗出苯甲酸超標。(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科長吳明美表示,冠志陽食品行「豆乾」檢出可使用但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過氧化氫主要用來殺菌。久品香食品公司則是「新蒜板條」、「蒜板條」違規添加限用於乳酪製品的乳酸鏈球菌素,用途也是防腐。屏東縣廣東商號的「五香豆干」,驗出苯甲酸超標二.五倍,苯甲酸同樣也是防腐用途,上述違規食品均已下架。
過氧化氫殘留 恐嘔吐腹瀉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過氧化氫殘留可能刺激腸胃道,造成噁心嘔吐、腹瀉等;苯甲酸過量也恐誘發腸胃道症狀,並可能提高兒童過動、注意力不集中風險。
食藥署這一波共抽檢廿六家業者、七十六件產品。此次稽查也針對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皂黃色素、鹽基性芥黃色素等項目抽檢,結果全合格。
吳明美強調,依照食安法,食品添加物使用違規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而此次違規業者中,雖有兩家也在上回二甲基黃事件的違規名單,但之前可能有誤用疑慮,兩次違規情節不太一樣,不能視為累犯;實際裁處權則在地方衛生局。目前冠志陽由桃市衛生局辦理裁處中,久品香食品、廣東商號則已分別遭處三萬元、四.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