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央網路報
立法院23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會同工會提利潤分享計畫,上櫃生技廠商表示贊成,因為員工是最重要的資產。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3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會同工會提利潤分享計畫,違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社台北23日報導,初審通過條文明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應給勞工獎金或分配紅利。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事業單位應公平考量勞工年資、工資、職位及績效等因素,會同工會訂立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利潤分享計畫書。事業單位無工會者,召開勞資會議共同訂立後,計畫書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於次一營業年度中了結算前實施。
對於上述修正草案,上櫃生技廠商表示贊成,業者說,生技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是人和Know-how,如果有適當的法規讓員工分享企業獲利,對生技從業人員將有鼓舞的作用。(王鵬捷編)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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