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聯合新聞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引發爭議的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經折衷協調後仍未入法,改由食品藥物管理署登錄管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今年底前會要求所有食品添加物製造與輸入業者完成登錄,否則不能製造販售,違者將面臨最高三百萬元罰鍰。
目前單方食品添加物共有七百九十九種,複方食品添加物由單方食品添加物組成,食藥署估計至少有廿萬種;由於考量複方食品添加物必須由合法登錄的單方食品添加物組成,在兼顧經貿利益前提下,修正通過的食管法最終放棄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
至於食品添加物的標示,新法規定,食品包裝僅須在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中,擇一標示;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以「可口可樂」為例,只要由進口或在台生產廠商「擇一標示」即可。她說,食藥署早在去年底就已公告食品添加香料標示之規定,同意相關食品之成品可簡化標示為「香料」或「天然香料」,不受新法的影響。
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以「遺憾,但可以理解」來形容這次修法結果。他表示,這次修法雖然沒有達到理想,但罰則提高,食安基金也已入法「至少有進步。」
不過,對於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顏宗海仍表示「這項製度有必要入法」。「國外廠商不像台灣那麼惡劣,」他直言,過去發生過塑化劑、毒澱粉等重大食安事件,這些在國外都未曾發生,代表台灣情況極為特殊,查驗登記入法才能保障國人健康。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既然新法放棄查驗登記製度,但政府只要能落實業者管理,原則上都樂觀其成。但他也說,食藥署應該盡快向民眾宣示複方食品添加物的管理進度,才能安定民心。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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