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自由時報
食藥署稽查飲料糖漿工廠,發現多項違規。(圖由食藥署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飲料添加糖漿情形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糖漿相關產品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9縣市抽查29家業者中,有三家分別因原料過期、標示不實和標示違規,被開罰3萬元到6萬元。
根據食藥署稽查結果,桃園市「綠太陽有機食品事業」公司的自然農法無毒栽培黑糖蜜已過期兩個月;桃園市「吉特食品公司」的JETER杏仁露沒有杏仁成分,都是香料;苗栗縣「苗榮食品公司」的橘子、檸檬、蘋果、葡萄香檳等汽水產品沒有正確標示,讓人誤以為有果汁成分。
食藥署表示,三件違規案件分別被當地衛生局裁罰6萬元、4萬元和3萬元。不過,這都是按違反的食安法條例中的最低罰。
不合格糖漿相關產品罰鍰金額與後續處辦情形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環宇食品網(Foodsourcings) 版權共同所有
電話:886-2-28941823 傳真:886-2-28941837 信箱:viya@foodsourcings.com
Copyright Notice © 2010 Foodsourcings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Foodsourcings & Chinese Food
(本網建議您使用 IE8 流覽器觀看頁面,以免錯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