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YAHOO
中國人常說民以食為天,但大陸近年來發生一連串肉、蛋、奶毒素殘留、染色豆、地溝油等事件,曝露出驚人的食品安全問題。當肥肉可以長成瘦肉,豬肉可以變成牛肉;臭水溝可以產出食用油;三聚氰胺、增白粉、蘇丹紅、洗蝦粉、皮革奶、瘦肉精等成為人們餐桌上佐料,人民得到的不再是美味與飽足感,而是疾病和憤怒。
一段順口溜生動反映出食品安全問題的嚴重性:「中國人在食品中順利完成了化學掃盲:從大米裡,我們認識了石蠟;從火腿裡,我們認識了敵敵畏;從鹹鴨蛋、辣椒醬裡,我們認識了蘇丹紅;從火鍋裡,我們認識了福馬林;從銀耳、蜜棗裡,我們認識了硫磺;從木耳中認識了硫酸銅;從三鹿牛奶裡認識了三聚氰胺;而從雙匯裡,認識了瘦肉精。」
即使問題食品項目層出不窮,令人眼花撩亂。4月11日,上海超市爆發「染色饅頭」事件,再度提醒大眾,仍然可能有新的問題食品上架。事件發生次日,上海市立刻啟動全市「饅頭大檢查」,內蒙古、天津、山東、江蘇、浙江等多地也展開了針對饅頭市場的專項整治。
國務院辦公廳20日更下發通知,要求對問題食品施以嚴厲打擊。可以想見一時之間,在主管機關雷厲風行的檢驗之下,染色饅頭與其它問題食品必然暫時銷聲匿跡。但令人疑慮的是,風聲過後會不會又捲土重來?
我們的憂慮,並非無因。猶記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震驚兩岸。當時大陸由中央多個部門聯合表態,對三聚氰胺超標奶粉進行銷毀處理。但過了2年,社會大眾漸漸淡忘問題奶粉事件後,竟然發生多起當年應該已經銷毀的問題奶粉,卻重新在市場出現的新聞事件,顯然當時處理草率,造成問題奶粉以原料名目賣給無良業者圖取暴利。
早在2009年,大陸已通過《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問題應該防患於未然,堅持事前監管、日常監督的基本原則,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然而,從多次問題食品的發生與處理經驗中,我們發現徒法不足以自行。例如2010年的問題奶粉竟然能夠流通市面,關鍵在於質量不符標準的產品,卻握有國家質量合格證明,以致購買原料的業者,本身也成為受害人,消費者更防不勝防。
雖然,主管機關在問題食品事件爆發之後,總是立刻成立專案並火速進行整頓,讓問題食品在市面上快速消失,但這樣方式是治標不治本,無法就製度與環境進行徹底改善,從根基防杜問題食品的發生。
事實上,許多食品安全問題,往往源自行業的「潛規則」。例如這次「染色饅頭」事件,上海監管機構就透露,超市往往把臨近保鮮期限的食品退還生產商,縱容廠商將過期食品作為原料再加工,成為行業「潛規則」。既然能成為「潛規則」,可見已行之多年。人人都知道的「潛規則」監管機構卻看不到,這也說明監管機構沒有善盡監管之責。
固然,無良企業是問題食品的催生者,行政監管的缺失,更是讓問題食品「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元兇。在「瘦肉精」事件中,監管者與不法企業、商家甚至結成利益同盟,食品安全法令幾乎成為具文。如果說企業為獲利鋌而走險是人性,那麼「問題食品」背後,真正令人憂心的其實是「問題官員」。
要杜絕問題官員,其實不難,關鍵在於當局的決心與魄力。當局快速就個案採取強烈打擊動作,卻沒有建立常態性的食品安全監管製度,暴利引誘下,將養成不肖企業僥倖心態甚至勾結監管機關,造成更嚴重的問題。
我們認為,食品乃是人民生活的根本需求,食品有疑則民生不安,當此時刻,實無須再區分疾風勁草式個案打擊、或建立常態性持久監管製度,何者較佳。而必須雙管齊下,先下猛藥,同時兼顧建立製度。也就是說,就重點個案加強打擊、以儆效尤,並長期進行食品安全監管與檢測,兩者不可偏廢。二者的共通點,則在於抓緊官員執法的品質。除了於事後須對不肖官員嚴格問責、不可流於形式;更須於事前防止官商勾結,徹底執行食品質量檢測。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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