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登錄平台擾民 遭食品業者投訴
(時間:2014-12-31)
【來源:蘋果日報】
食安問題風波不斷,食藥署為掌握全台食品相關販售業者,要求各業者應於本月31日前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錄,但《蘋果》近日接獲許多業者抱怨,指食藥署要求登錄的時間緊迫,且有業者因年齡較長,不會使用網路,卻要使用網路登錄,被批政策擾民。食藥署表示,該登錄要求已在今年10月16日公告,並透過官網、媒體等宣傳,並沒有登錄時間急迫情形,而登錄有困難業者則可尋求各地衛生局協助。
《蘋果》近日收到許多業者抱怨,有機食品業者王先生說,食藥署要求登錄時間緊迫,昨天才接獲公文,距離截止日只剩5天,根本來不及準備,完全是刁難業者,食品批發業者張先生則說,這樣的登錄機制,根本是擾民,更有業者因年齡較長,不會使用網路要如何登錄。
食藥署餐飲衛生科長鄭維智今表示,去年6月修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時即要求食品業者應進行登錄,並於今年10月16日公告,要求持有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的食品製造及加工業與食品輸入業、販售業及餐飲業者,應在本月31日前完成登錄,逾期未登錄業者若遭衛生局稽查發現,須限期改善,若業者仍不登錄,將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
鄭維智表示,食品相關業者應有社會責任、企業責任完成登錄,因全台食品販售等相關業者高達25萬至30萬家,各地衛生局無法全都掌握,因此,可能現在才找到店家發出公文,但食藥署已於10月16日公告,並透過官網、媒體等宣傳,並沒有登錄時間急迫情形,而不會使用網路的業者,可請家人、親友或各縣市衛生局協助。
鄭維智說,自10月16日公告後至今,目前有14萬家業者完成登錄,預計12月31日時,應有15萬家業者完成登錄,若未完成登錄業者遭衛生局稽查發現,並不會立即開罰,將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未限期改善仍不登錄業者,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業者3萬至300萬元罰鍰。(沈能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