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經濟日報
食品衛生管理法及CNS國家標準進行產品抽驗
並未強製規定僅食品所可進行產品檢驗
工業局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食品GMP認證產品之追蹤查驗與產品檢驗,係依據食品GMP認證體系實施規章及食品GMP認證體系專業執行機構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由認證執行機構依據產品風險的高低,無預警赴廠進行後續查核,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CNS國家標準進行產品抽驗,並未強製規定僅食品所可進行產品檢驗。
工業局表示,有關報載食品GMP認證產品之追蹤查驗與產品檢驗皆由食品所執行之疑慮,說明如下:食品GMP認證產品之追蹤查驗與產品檢驗,均需依據食品GMP認證體系實施規章等相關規定辦理,其中「追蹤查驗」是由認證執行機構依據產品風險的高低,以不同頻率 (2~4個月)無預警赴廠進行後續查核,並進行產品抽驗,抽樣頻率高風險認證產品(如:鮮乳、生麵條等)1/5,中低風險認證產品 (如:飲料、脫水食品等)1/10;至於「產品檢驗」則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CNS國家標準等進行檢驗;另食品GMP認證製度訂有食品GMP認證體系專業執行機構甄選作業要點,並未強製規定僅能在食品所進行產品檢驗。
針對本次食用油脂事件,本部全面檢驗食品GMP認證之3,622項產品,將送交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實驗室,如台美公司、SGS、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暐凱公司、昭信公司、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等進行檢驗,預計3個月內完成。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環宇食品網(Foodsourcings) 版權共同所有
電話:886-2-28941823 傳真:886-2-28941837 信箱:viya@foodsourcings.com
Copyright Notice © 2010 Foodsourcings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Foodsourcings & Chinese Food
(本網建議您使用 IE8 流覽器觀看頁面,以免錯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