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衛生局上午指出,高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已在10月12日經中央核備後正式實施,未來若有食品企業的員工具名檢舉產品違規事實、經查確實並裁罰,可依窩裡反條款發給檢舉獎金、最高3000萬元。
高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已在10月12日經中央核備後正式實施。圖為高雄市長陳菊。(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高市衛生局長何啟功上午答詢市議員邱俊憲時,表示食安條例已經由中央核備,備受關注、堪稱全台最高額檢舉獎金的窩裡反條款也正式啟動;但何啟功提醒,核發獎金條件是查證屬實並裁罰,「收到罰款後」才能依比例核發。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環宇食品網(Foodsourcings) 版權共同所有
電話:886-2-28941823 傳真:886-2-28941837 信箱:viya@foodsourcings.com
Copyright Notice © 2010 Foodsourcings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Foodsourcings & Chinese Food
(本網建議您使用 IE8 流覽器觀看頁面,以免錯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