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YAHOO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糧食管理法」修正案,明確規定糧食包裝或容器的標示、廣告,不得有不實或容易產生誤解的情形,違反者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20萬元的罰鍰。
為了求健康,五穀雜糧產品大行其道,不過立委卻擔心,很多標示著台灣出產的糧食產品,其實裡面卻混雜來自台灣以外地區的五穀雜糧,因此立法院5號就三讀通過了「糧食管理法」修正案,明定糧食包裝或容器上的標示及廣告,不能有不實、誇張及容易產生誤解的情況,違反者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20萬元的罰鍰,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另一方面,同案中也修正通過,主管機關可對市售糧食進行抽查,糧商如果有規避、妨礙、拒絕,或是未配合提供糧食來源資料,將會被處新台幣3到15萬元的罰鍰。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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