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食品GMP
法院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與行政院達成共識,為解決兒童肥胖問題,將儘速修法限製兒童頻道、兒童用餐時段播出「垃圾食品」廣告,且禁止速食業者以附贈玩具等贈品做為促銷手法;可能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及高血壓食品如炸雞、漢堡、薯條等,全數列入垃圾食品。
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學童肥胖問題嚴重,根據教育部統計數字指出,國中生肥胖比率高達兩成八,國小生也有兩成六,平均每四名國中小學生就有一人過重或肥胖,高居全球第十六名,「垃圾食品廣告」也是一大禍首。
兒福聯盟調查顯示,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八千個垃圾食品廣告,在兒童收看熱門卡通的過程中,平均每六點六分鐘就出現一次,且垃圾食品廣告於用餐時段播出的頻率,高出其他時段的一點六倍。
王育敏認為,速食業者主打「好吃又好玩」,隨餐附贈玩具、零食集點換玩具等,都是吸引兒童消費、加劇兒童肥胖問題的主因之一。
由於英國已製訂法規,限製高糖、高脂、高鹽分等食品的廣告時段,南韓也有類似禁止相關廣告刊登的作法,台灣的腳步也應跟進。
對此,衛生署長邱文達表認同並指出,衛生署也支持對具有科學證據顯示足以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及高血壓的食品,得限製其促銷或廣告,並製定相關處罰規定。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一旦修法通過,日後違規播出垃圾食品廣告者,除予立即停播處分,也將處以十二至六十萬元罰鍰;至於附贈贈品部分,罰則還在研擬中。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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