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YAHOO
塑化起雲劑風暴持續延燒擴大,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加重了違法業者的行政罰和刑事罰,行政院副院長陳沖表示,只要有違法行為,不論是否危害健康,都可以依法裁罰;至於刑罰的部份,雖然有立委建議最重處無期徒刑,法務部則強調應該全盤考量,不能因為特殊事件讓刑度偏重或偏輕。
行政院院會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內容主要是加重違法行為的行政罰與刑事罰。第31條行政罰從原先的六萬到三十萬罰鍰,提高到六萬到六百萬,如果情節重大,還可以命令歇業,或是廢止公司的商業或工廠登記;而第34條的刑罰也加以修正,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也從十八到九十萬元,增加到一千萬元。行政院副院長陳沖表示,在行政罰方面,只要有這行為,就可以依法裁罰『只要有那個行為,不管因果關係,有沒有危害健康,都是按照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11條的規定,按31條來做行政裁罰......』至於刑罰的部份,則要考慮因果關係,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刑罰必須考慮「相當因果關係」,檢察官和法官會針對個案作判斷。食品衛生管理法目前在立法院也有多個版本,有立委甚至建議要處無期徒刑,陳守煌說『案件的刑度衡量,要做衡平性、全盤性的考量,如果因為特殊事件,而讓一些刑罰法律的規範,刑度產生偏重或偏輕的情形,這個都是不適宜的!』
陳守煌強調,刑度從三年以下提高到五年以下,已經算是相當重,陳沖並補充表示,若採取一罪一罰,最高還是可以判到有期徒刑三十年。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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