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時電子報
新《食品衛生管理法》6月底才上路,但食安問題卻連環爆,衛生福利部因此決議再次修法,食品攙偽、造假將從1500萬大幅調高到3000萬。草案預計二周內送到行政院審議,力拚立法院本會期修法通過。
另攙偽或假冒刑責也將一併上修,根據現行《食管法》第49條,若食品有攙偽或假冒,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目前擬加重刑責,可能拉高到7年或甚至10年。衛福部常務次長兼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許銘能說,將再找法務部及學者專家研商。
刑責也上修 最重10年
目前《食管法》針對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到20萬元,許銘能表示,將再修法祭出重罰,傾向最高罰款額度拉高至400萬元;另食品涉及攙偽或假冒,將從原先的6萬到1500萬,大幅拉高1倍至3000萬元。
「這屬於經濟犯罪,不全然是食品問題!」許銘能表示,大統長基食品公司以低價品混充油品,經濟利益所得更高,因光是退貨市值就近百億,中間利益一定不只這個數字。
不過,許銘能說,考量不當得利計算較為困難,因此衛福部決議不如直接修法重罰。但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法規不溯及既往,大統長基食品公司、富味鄉將無法適用新法開罰。
大統油品攙油事件爆發,個人或團體誇大言論滿天飛,搞得消費者人心惶惶。王哲超指出,若惡意傳播不實言論,造成業者重大損失、消費者恐慌,也將研議列入下階段《食管法》修法討論範圍。
大統、富味鄉 不適用
為力挽民眾對食品的信心,衛福部要求食用油脂業者須於10月31日前提出聯合切結,保證所有產品原料及添加物皆與標示符合。衛福部昨提供切結書建議版本。衛福部將在11月1日展開大稽查,若業者拒不切結將列為重點稽查對象,若查出油品不實、造假,將以《刑法》詐欺罪移送。
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同業公會昨率先在各大報刊登廣告,聲明旗下包含大成長城公司、大統益公司、中聯油脂等13家會員廠的油品絕對遵守國家一切符合法規,保證產品安全無虞。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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