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想吃零食?先選標示完整的包裝食品
兒童節即將來到,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責成直轄市衛生局,針對市售包裝兒童食品進行稽查抽驗,總計抽驗110件產品,稽查結果全數產品品質均符合規定,但其中有2件抽驗含有色素但未加以標示、1件標示規格不符規定。
稽查的首要重點在於兒童食品常見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包含防腐劑、甜味劑與著色劑等,其中「飛機餅」及「彩繪戀星星糖」2件產品檢出可合法使用之色素食用黃色4號、5號,卻沒有依法標示於食品外包裝成分中,另外則有1件「化核梅」成份和營養標示不符規定。
而針對2016年2月4日公告,於2017年1月1日施行之「包裝食品與玩具併同販售應標示醒語規定」,食藥署表示本次稽查也針對食品與玩具併同販售產品之標示進行查察,總計60件相關產品的醒語標示均符合規定。
市售包裝食品多為使用合格的食品添加物,且使用劑量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但若為無明確成分標示的散裝食品,在購買前應多留意是否有顏色過於鮮艷與香氣過於濃烈之情形。
中華食品工業雜誌社(Chinese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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