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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礦泉水 賣小吃餐館10年

黑心礦泉水 賣小吃餐館10年
2018-04-17

轉自奇摩新聞

又出現黑心商品!高雄1名李姓男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的空瓶,清洗後填入簡易過濾的自來水,賣到小吃部、餐館、酒店等,一賣就賣了10年,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協同檢調偵辦,依法可對男子開罰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

食藥署說明,日前協同高雄檢警到李姓男子家中稽查時,現場查獲空瓶數批、瓶蓋1箱以及「丹楓之水」空紙箱數批,由高雄市衛生局抽樣4瓶瓶裝水檢驗是否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其餘全數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扣押。由於本案涉及商標仿冒等刑事責任,相關事證已由檢調單位攜回偵辦,並持續調查產品下游流向。

食藥署指出,根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李姓男子回收空瓶再充填製作包裝水的行為,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若未限期改正,將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另外,因製作瓶裝水現場作業環境髒亂、衛生不佳,高雄市衛生局依法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停止販售,並限期改善。

至於一般民眾如何分辨正版與仿冒瓶裝水,食藥署指出,李男自行填充的瓶裝水包括「丹楓之水(綠葉、橘葉)」2款,每瓶均為1400毫升裝,正版瓶裝水的瓶蓋顏色應為半透明,仿冒的瓶蓋則為乳白色。


正版礦泉水瓶蓋為半透明(右),仿冒則為乳白色(左)。(食藥署提供)


 



資料來源:記者黃一翔採訪整理 製表:張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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