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12月10日強制設實驗室
食品業12月10日強制設實驗室
2015-12-02 轉自聯合財經網
食安新制陸續上路,配合去年食安法修法,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須在今年十二月十日以前設置實驗室,並自主檢驗產品。目前全台有卅八家業者符合設置實驗室資格,衛福部食藥署將於十二月十日之後進行查廠稽核。食藥署也推出首支食安專線「1919」,十二月四日起將正式為民眾服務。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希文表示,十二月十日開始,國內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須設置實驗室,自主檢驗原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報告須留存在公司。食藥署表示,符合金管會認定,食品工業、餐飲業及餐飲營收佔集團百分之五十以上,目前有卅八家業者,依法必須設置實驗室。 吳希文表示,第二波須設置實驗室的業者約兩百多家,是領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在一億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肉類加工、乳品加工、水產品食品、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及茶葉飲料等十類製造、加工、調配業者,須在明年十二月卅一日前設置實驗室,若業者未依規定設置實驗室,將依法開罰三萬元到三百萬元。 食藥署企科組長王兆儀表示,1919專線目前採付費制,撥通後進入語音信箱,讓民眾可以檢舉食安問題;若諮詢食品、消費、農產品問題,1919會直接轉接到負責主管機關,如消保處、農委會、經濟部等。 王兆儀表示,民眾若透過1919檢舉食安問題,食藥署立刻立案處理,若查證屬實,將會依照「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最高可提撥罰鍰百分之五十的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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