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夜市賣重組肉 明年起須標示
餐廳、夜市賣重組肉 明年起須標示
2015-10-14 來自聯合財經網 衛福部今天正式公告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禽畜肉或魚肉,經組合、黏著等加工過程製造產品,若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單一肉塊,均須標示,且不論包裝、散裝以及餐飲業、小吃、夜市等,都要以中文標示「重組」、「組合」或等字眼,並加註「僅供熟食」等警語,明年1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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