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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明年將「正名」規範:以後不純不能叫巧克力

食藥署明年將「正名」規範:以後不純不能叫巧克力
2015-10-13

來自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研擬巧克力標示管理,若市售巧克力成分中的可可固形物未達35%等一定比例就得改名;有巧克力師傅估計,市售多數巧克力產品可可原料恐怕佔不到一成,意味大多數產品恐須改標。

自由報導,市面上以「巧克力」為名的產品琳瑯滿目,但內容物卻不見得含有巧克力必備的可可原料,反而多是調味劑、色素等化工原料組成;食藥署上週開會討論,準備召開專家會議研擬巧克力的標示規定。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說,初步討論先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對巧克力的定義為依據,要含「可可脂」18%以上或「非脂可可」固形物14%以上,以及總可可固形物重量至少得佔35%以上。

由於歐盟採取的就是這種標準,當初要實施時,引起包括法國在內的巧克力業者反彈,甚至上街抗議,這次台灣要比照歐盟採取類似的標準,國內業者頗多怨言。

蘋果報導,薛復琴指出,本月除邀專家、業界開會外,也會進行市售巧克力的背景調查,參酌國內現況來定義巧克力,若年底前能順利實施標示新制,將來巧克力內容物不足標準的產品,若標示不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重可處400萬罰鍰。

食藥署專門委員許朝凱指,目前僅聯合國、歐盟和英國等訂有巧克力可可固形物標準,可可固形物包括可可脂、可可粉,其中可可脂因成本較高,部分業者以植物油加可可粉替代來降低成本,最快本周召開專家會議,會討論純巧克力的定義,即使討論出共識,標示新制僅針對純巧克力,不包括巧克力蛋糕等即食再製產品。


他說,因國內市售的進口巧克力品牌眾多,標示新制上路須考量國際貿易,依慣例也要給業者緩衝期,一般而言,標示緩衝期約1年,推估最快也是明年下半年才會實施。

三立報導,針對食藥署的改革計劃,產學界認為意圖良好,但影響深遠,應該要審慎評估。

台灣糖菓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朝陽便直言,可接受規範,但改名、換標茲事體大,畢竟這牽涉超過四十億元的產業。他會在食藥署召開的巧克力標示產官學會議上提供業界意見。而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餐旅系講師楊永富則認為,這其實就是向歐盟標準看齊,也勢必帶來業界陣痛期。

有業者指出,多數巧克力產品的可可成分可能都不到一成。因為巧克力多半會加入榛果、餅乾、杏仁等內餡,甚至還有膨脹劑、香料與色素等化學添加物。

台灣營養基金會執行長吳映蓉便認為,市面上多數巧克力都太甜,添加太多其他原料。因此,正名的好處是我們以後至少能夠確定我們吃的是巧克力,還是巧克力風味的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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