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賣基改食品 須標示
餐飲店賣基改食品 須標示
2015-08-12 來自中時電子報 今年底開始,到餐廳、小吃店、早餐店點豆漿等豆製食品,記得看清楚吃下肚的是否為基改食品。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公告,具營業登記的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若有賣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或大豆蛋白等6類製成的素肉產品,都須明顯標示「基因改造」,否則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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