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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標修飾澱粉 罰20萬

只標修飾澱粉 罰20萬
2015-06-10

轉自蘋果日報

只標修飾澱粉 罰20萬
須寫明添加哪一種 衛署長久未取締


【連線報導】毒澱粉風暴下,衛生署雖下令業者須提供粉圓、粄條等八類食品檢驗合格證明,但多款超商麵包、麥當勞醣醋醬,成分標示僅標修飾澱粉或食用化製澱粉,民眾批「有看沒懂」,擔心吃進有毒的化製澱粉。衛署昨指業者須清楚標示使用哪款化製澱粉,否則可令其改善與重罰二十萬元。消基會批評,衛署訂了法令卻不要求衛生局主動稽查,「有夠糟糕。」

民眾陳小姐昨向《蘋果》投訴指到麥當勞用餐,發現麥當勞提供醣醋醬,成分標示修飾澱粉,根本看不懂,另一民眾指全家超商販售的BIG巧克力草莓麵包成分也是標修飾澱粉,不知代表什麼意思,很擔心吃進含順丁烯二酸的毒澱粉。 


全家超商販售的BIG巧克力草莓麵包僅標示「修飾澱粉」,民眾批有看沒懂。設計畫面



《蘋果》也發現統一麵包的蜜雪蛋糕、椰子葡萄小土司、海苔肉鬆沙拉,包裝僅標示食用化製澱粉。統一、全家和麥當勞昨僅回應標示均依目前法規辦理。 

現核準使用21種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營養科長吳希文昨說,國內現核準使用的食用化製澱粉多達二十一種,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業者不能像防腐劑般只標通用名稱,應清楚標出添加哪種化製澱粉,如標示不清或不實,衛生局可令其限期改善,否則可罰四萬到二十萬元。食藥局並指近期會要求各地衛生局加強稽查。
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淩永健怒批,食品成分透明是對業者基本要求,從塑化劑到毒澱粉,政府訂了法卻未積極管理,讓坊間食品標示不清,消費者應拒買標示不實的食品自保,並鞭策業者對食品成分負責。 

「衛署實在糟糕」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也指出,《食管法》既然明訂業者須標示清楚所使用的化製澱粉,衛署就該令各地衛生局要求業者清楚標示,「讓民眾有看沒有懂,主管機關衛生署實在糟糕了。」
董氏基金會營養組主任許惠玉稱,化製澱粉就是透過酸、酵素等程序,讓澱粉失去原來特性、卻能有所需口感,若市售產品標示不清楚,衛生署可以令業者以貼紙在包裝上馬上改正。
民眾陳至翰說,衛生署應要求食品業者在包裝正面標示化製澱粉品項,讓消費者清楚分辨。家庭主婦劉秀絨說,以前都不知毒澱粉是化製澱粉的一種,以後不會再買化製澱粉食品。 

張老師專線輔導
另外,高雄、台南、嘉義等三區的張老師中心,昨宣布比照先前塑化劑事件,後天起提供為期一個月一九八○服務專線,協助民眾度過此次食品風暴帶來的心理危機。 

國內核可的21款化製澱粉
.酸化製澱粉
.磷酸化磷酸二澱粉
.糊化澱粉
.乙醯化磷酸二澱粉
.羥丙基磷酸二澱粉
.羥丙基澱粉
.氧化羥丙基澱粉
.乙醯化甘油二澱粉
.漂白澱粉
.丁二醯甘油二澱粉
.氧化澱粉
.辛烯基丁二酸鋁澱粉
.醋酸澱粉
.丁二酸鈉澱粉
.乙醯化己二酸二澱粉
.丙醇氧二澱粉
.磷酸澱粉
.甘油二澱粉
.辛烯基丁二酸鈉澱粉
.甘油羥丙基二澱粉
.磷酸二澱粉
資料來源: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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