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基改原料逾3% 6月起須標示
食品基改原料逾3% 6月起須標示
2015-02-25 轉自聯合財經網 首波鎖定大賣場 適用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 標示字體至少要5毫米 違規最高可罰400萬
原訂二○一六年元旦實施的基因改造食品標示遵行事項,可望提前上路。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於近日公告,六月一日起,所有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含基改原料百分之三以上,都必須標示「基因改造」,第一波鎖定大賣場等業者。 依現行法令,國內規定含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達百分之五以上食品,必須標示為基改食品,但其他基改產品,如基改馬鈴薯、南瓜、甜椒等,只要經過「查驗審核登記制度」,都能進口台灣。食藥署食品營養科長李婉媜昨天表示,基改標示新規定將規範所有基改原料及產品。 根據「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三草案,第一階段自六月一日起,要求大賣場、已辦理公司、商業登記的食品業者如雜糧行,販售包裝食品及散裝基改原料,像黃豆、玉米、大豆粉等,須註明基因改造。 第二階段自十月一日實施 ,規範大賣場以及食品業者,必須標示品項除基改食品原料,同時新增所有基改原料製成的加工品,如豆漿、豆腐、豆花等;第三階段預計明年元旦實施,市面上所有攤商販賣的基改原料及基改加工品,一律強制標示。 新法規也將要求,標示字體至少要五毫米,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處四萬元到四百萬元罰鍰;若未依規定標示,則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鍰。李婉媜表示,新規定最快於三月二日上網公告,徵詢各界意見。 基改食品爭議不斷,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表示,基因改造作物的基因出現變化,是否影響原有營養素,甚至誘發過敏體質,都有待觀察。 郭華仁說,全球基改作物以黃豆、玉米、油菜、棉花為主,美國擁有全球最大的種植面積,是基改作物最大出口國,台灣黃豆百分之九十九仰賴進口,一年約進口兩百廿多萬公噸,其中僅兩萬多公噸是非基改黃豆,所有進口黃豆中,約廿萬公噸加工製成豆漿、豆腐,剩餘近兩百萬公噸,則做成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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