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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送審 奈米食器全部違法賣

沒人送審 奈米食器全部違法賣
2017-11-22

來源自由時報

 

2017-11-04
衛福部近日展開稽查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市面上有不少食品容器、器具的外包裝宣稱有奈米材質,可延長保鮮甚至抗菌等;衛福部食藥署昨發出警告,目前沒有任何個人或企業公司提出奈米材料申請和審核,也就是市面上的奈米食器「全部都是違法的」。 

  
 
市面許多食品容器具標示「奈米」材質,食藥署指出這些都是違法標示。 (取自網路) 
 


 
市面許多食品容器具標示「奈米」材質,食藥署指出這些都是違法標示。 (取自網路)

今年三月,食藥署曾經公告「含奈米物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申請作業指引」,食品容器具製造或販售業者都得先申請,經評估和審查後才能使用,食藥署證實「目前沒有人申請」。

歐美警告 若奈米溶出恐危害人體
奈米技術應用在食品器具上,被認為優點很多,市面常見奈米級塗料不沾鍋、奈米級裝盛飲水或食物之容器,強調可強化保鮮、抗菌等宣傳字眼,但歐盟、美國多年前提出警告,奈米做為食品包材,可能溶出或是遷移,恐有危害人體風險,要求所有運用在食品的奈米物質,提出溶出及滲出報告,以免引發日後健康風險。

食藥署簡任技正林旭陽說,目前國內並沒有業者提出審核申請,等於市面上所有宣稱奈米技術做的食品容器具都是違法的,近期內展開專案稽查。

可開罰6萬到2億元
林旭陽指出,各地衛生單位會不定時到市面上抽查標示,若民眾發現疑有商品違規,也可向各地衛生局舉報。他說,業者應盡快先撤下含奈米字樣的廣告標示或包裝,正式提出申請並核準後,再重新上架或販售。

根據食安法規定,業者若未經核準使用奈米材料,可開罰六萬元到兩億元,若標示使用奈米材料,但經確認並未使用,則涉嫌標示不實,可開罰四萬元到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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